反诈小课堂|提高警惕防电诈安全用卡守万家

文章作者:厦门农商银行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4日

反诈小课堂|提高警惕防电诈安全用卡守万家

中央宣传部、公安部于6月16日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力提升大家的防骗能力。福建农信积极响应,同步推出"反诈小课堂",为您揭秘更多的电诈套路、送上实用防骗干货,助您牢牢守住"钱袋子"!

出租出借银行卡涉诈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会想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亲友使用,帮一点"小忙"?殊不知,这张银行卡可能会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不仅个人征信会严重受损,还将面临法律严惩,甚至被限制账户功能!

温馨提示

(一)账户莫"借"他人使用,不做电诈工具人。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是违法行为,请妥善保护好自己的银行账户及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身份证。拒绝帮信犯罪,从你我做起。

(二)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个人身份的不法行为,应及时报警。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内容来源|福建农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