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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支出台22条金融支持措施 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

发布时间:2022-07-01

今年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许多市场主体十分困难。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果断应对,部署稳经济一系列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当前正处于决定全年经济走势的关键节点,全市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把稳增长作为头等大事,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保护经济韧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一刻也等不得”的紧迫感,狠抓政策措施落实,以实际成效检验各项工作。

一、加大金融支持 困难市场主体力度

1.      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市场主体纾困。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2.       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贷款学生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3.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辖区安排不低于500亿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用于支持小微、涉农和民营企业。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零售商贸、交通物流、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力度。按辖区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提供资金支持,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即由人民银行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指导银行机构科学制定年度普惠小微贷款专项信贷计划,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4.       继续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强化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稳定银行机构负债端成本,发挥LPR改革效能,巩固一般贷款利率和普惠小微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成果,确保我市企业贷款利率在全国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对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鼓励阶段性实行更优惠利率和服务收费,减免罚息。

    5.       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应急还贷资金、财政贴息、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技术创新基金等财政性纾困支持资金,满足企业增信、续贷等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对重点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困企业提供最长投资期5年的纾困基金支持。

    6.       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与银行开展“见贷即担”批量业务合作,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取消反担保要求,并根据我市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补助或奖励。

    7.       推动减税降费措施落地见效。

    各商业银行代理国库应顺畅与财税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退税政策,严格审核,加快业务办理速度,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保障各类减税降费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安全直达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红利。各支付服务主体要严格落实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惠企利民工作部署,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刷卡等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支付服务主体加大降费力度,扩大降费优惠业务范围、对象。

  二、加大金融支持  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力度

   8.       推动信贷投放稳中有增。

    坚持“稳总量、扩增量”的工作导向,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审慎经营原则,加快已授信贷款的信贷投放,积极挖掘新的项目储备,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

         9.       实施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管理。

    加强信贷投放窗口指导,对重点支持企业和项目实施名单制管理,发挥“一行四局+行业主管部门”、“一行四局+区政府”联合机制作用,定期向银行推送重点支持企业和项目名单,银行机构要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力度,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对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稳住信贷基本盘。

    10.   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

    聚焦厦门12条千亿产业链,通过创新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平台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降低中小微企业成本。金融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响应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需求。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11.   加大制造业企业支持。

    做好重点制造业企业融资对接,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特点,加大制造业贷款尤其是中长期贷款投放、提高制造业贷款占比。

         12.   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落实好厦门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持续扩大现有科技担保贷、科技保证保险贷款、专利权质押贷等“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模式的贷款业务规模。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13.   提升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根据人民银行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工作要求,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服务小微企业政策清单,细化实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用好“信易贷”“产融云”“银税互动”等各类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运用。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合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升首贷户占比,拓宽小微企业客户覆盖面。

   14.   做好绿色低碳金融保障。

    做好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融资对接,加大金融对海洋产业的支持力度,深化航运金融服务,探索开展“蓝碳”交易。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提高绿色信贷占比,保持绿色贷款较快增长。加强碳减排项目储备与合作,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加大碳减排贷款投放。

      15.   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

    做好种子种苗、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支持,创新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提高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涉农贷款投放稳中有增。

      16.   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

    保持房地产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合理增长,优先支持刚需、合理改善性、保障性住房贷款投放,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金融需求。及时校正金融机构过度避险行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出险房企纾困需求以及风险处置并购项目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17.   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资本补充债券和小微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专项金融债券。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债券市场创新品种,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加强银企发债对接和宣传,强化债券承销服务,帮助企业量身定制债券融资方案,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和担保增信等方式,降低发债难度和成本。

   18.   支持数字人民币推广使用。

    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要按照试点工作部署,持续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进一步深化在零售交易、民生服务等场景使用,完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提升数字人民币的普惠性及可得性,更好满足公众日常支付需要,助力普惠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积极让利减费,开展多种形式的促消费活动。

 三、 加大金融支持  稳外贸工作力度

19.   不断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质效。

    积极开展多样式、有实效的企业汇率避险宣传和培训活动,持续引导企业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加大产品和服务渠道创新力度,大力推广“一企一专家”银企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新模式,积极拓展“首办户”,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及时响应市场主体汇率避险需求。鼓励银行通过专项授信、数据增信、减费让利等方式,切实降低企业汇率避险的门槛和成本。

    20.   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

    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扩面,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范畴。积极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支持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支持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使用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收入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21.   着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

    支持银行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作用,持续推进“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应用场景广泛使用,探索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验服务。深化政保银企四方合作,落实优质“外资外贸市场主体”白名单机制,扩大出口信保保单融资规模。 

 

   四、加大金融支持  稳经济工作宣传力度

         22.   开展“一行一品”专项宣传行动。

    推动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打造一批叫得响、拿得出、可推广的特色亮点信贷工作品牌,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稳企纾困,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拓展首贷行动,以及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乡村振兴发展,以及金融科技赋能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创新案例。指导金融机构主动下沉宣传重心,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运用各种传统媒介和新媒体,提高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工作宣传效能。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12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章来源:厦门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