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7月12日经我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客户敞口授信额度、债券投资额度合计140,000万元及低风险业务额度34,700万元。因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为我行大股东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本笔交易发生后,我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我行2024年3月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已按照《厦门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要求完成审核审批。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邓启东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654431万元
经营范围:镍钴冶炼;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
与我行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日,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为我行大股东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2. 关联法人名称: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邓启东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25409.3987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贸易经纪;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化肥销售;林业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我行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为我行大股东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3. 关联法人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77590.83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从事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及使用权转让;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会务、房地产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镍钴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
与我行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日,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为我行大股东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4. 关联法人名称: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世泽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供应链管理;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
与我行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日,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我行大股东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5. 关联法人名称:厦门象盛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世泽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我行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日,厦门象盛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我行大股东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我行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客户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商业原则,按我行业务审批与定价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以不优于我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止报告日,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客户统一敞口授信额度及债券投资额度合计140,000万元,占本行2024年3月末账面资本净额的10.85%,占按监管要求还原后的2024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2.16%,符合集团客户集中度的监管规定。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于2024年7月5日通过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于2024年7月1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位董事参与表决,均表决同意,2位董事关联回避不予表决。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书面同意。本次交易属于我行日常经营业务,对我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我行及我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报告。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流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