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年6月28日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敞口授信额度57,400万元及低风险业务额度60,000万元,给予厦门创翼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4,9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翼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我行大股东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本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翼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及其关联方敞口授信额度及债券投资额度总和占我行2023年3月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已按照《厦门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文件要求完成审核审批。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植煌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53885.837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寄卖服务;贸易经纪;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工具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法人名称:厦门创翼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金锋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商业保理业务;信用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受托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从事企业购并、投资、资产管理、产权转让的中介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互联网销售。
与本行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翼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我行大股东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翼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商业原则,按本行业务审批与定价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止报告日,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关联)客户统一敞口授信额度、债券投资额度合计占本行2023年3月末账面资本净额的10.42%,占按监管要求还原后的2023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1.87%,符合集团客户集中度的监管规定。
五、董事会决议,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于2023年6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位董事参与表决,均表决同意。一名董事关联回避,不予表决。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书面同意。本次交易属于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报告。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