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农商银行辖内海沧、蔡塘、上塘三家支行被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系统第十七届(201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使厦门农商银行各级“文明单位”达到14个,包括厦门农商银行总行、集美支行、灌口支行3个市级“文明单位”以及9个发改委系统“文明单位”和2个区级“文明单位”。
厦门农商银行在大力推动各项业务发展的同时,努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完善网点服务设施,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发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势,践行“扎根海西,丰农裕商”的企业使命,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使厦门农商银行更具影响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