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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7年第3期单位大额存单产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7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3期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3期单位大额存单(1)

产品编号

2012A05170304

发售对象

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住房资金类客户等

币种

本金币种:人民币 利息币种:人民币

发行渠道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马巷支行网点柜面

发行规模

人民币4亿元

存单期限

1

发行时间

201768-2017630

认购起点金额

1000万元

最小递增金额

10万元

年利率

2.10%

计息类型

固定利率

利息计算方式

到期兑付利息=存单面值×年利率×存单期限(年)

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起息日

购买成功当日

到期日

起息日起满1年,对年对月对日

兑付日

到期日当日

提前支取条款

可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是否可转让、赎回

附属条款

可办理质押、存款证明

二、认购

投资人须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投资人向本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的《单位大额存单认购申请书》,即表示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

三、提前支取

在存单未到期前,投资人可办理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因办理存款证明、质押、冻结、挂失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

四、到期本息兑付

大额存单到期后,通过柜面认购的,投资人可持大额存单在柜面办理到期兑付手续,逾期未到柜面办理的,本行于次日自动将本息资金划转到投资人指定账户内,但因办理存款证明、质押、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自动兑付,需投资人在本行网点办理到期人工兑付。

由于上述原因未能自动兑付的大额存单,到期日之后的逾期时段按照实际兑付日本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待存单状态正常后,投资人在本行网点办理到期人工兑付。

五、利息收益说明

本产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自投资人认购之日起计息。如投资人持有到期,本行保证本金兑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如投资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支取日本行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额部分仍遵从原存单计息规则。

六、特殊业务办理

投资人可根据需要办理大额存单挂失、质押、开立存款证明业务。

七、信息披露

本行通过官方网站(www.rcbxm.com)对本期大额存单的发行要素进行公告。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65

备注:发行期内如遇央行利率调整,本行可停止发售,相关产品信息另行公告。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3期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