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期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3期单位大额存单(1年) |
产品编号 |
2012A05170304 |
发售对象 |
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住房资金类客户等 |
币种 |
本金币种:人民币 利息币种:人民币 |
发行渠道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马巷支行网点柜面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4亿元 |
存单期限 |
1年 |
发行时间 |
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30日 |
认购起点金额 |
1000万元 |
最小递增金额 |
10万元 |
年利率 |
2.10%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计算方式 |
到期兑付利息=存单面值×年利率×存单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起息日 |
购买成功当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满1年,对年对月对日 |
兑付日 |
到期日当日 |
提前支取条款 |
可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是否可转让、赎回 |
否 |
附属条款 |
可办理质押、存款证明 |
二、认购
投资人须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投资人向本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的《单位大额存单认购申请书》,即表示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
三、提前支取
在存单未到期前,投资人可办理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因办理存款证明、质押、冻结、挂失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
四、到期本息兑付
大额存单到期后,通过柜面认购的,投资人可持大额存单在柜面办理到期兑付手续,逾期未到柜面办理的,本行于次日自动将本息资金划转到投资人指定账户内,但因办理存款证明、质押、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自动兑付,需投资人在本行网点办理到期人工兑付。
由于上述原因未能自动兑付的大额存单,到期日之后的逾期时段按照实际兑付日本行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待存单状态正常后,投资人在本行网点办理到期人工兑付。
五、利息收益说明
本产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自投资人认购之日起计息。如投资人持有到期,本行保证本金兑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如投资人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支取日本行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额部分仍遵从原存单计息规则。
六、特殊业务办理
投资人可根据需要办理大额存单挂失、质押、开立存款证明业务。
七、信息披露
本行通过官方网站(www.rcbxm.com)对本期大额存单的发行要素进行公告。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备注:发行期内如遇央行利率调整,本行可停止发售,相关产品信息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