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4月13日起开展代销理财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
产品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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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稳利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D款 (1年) |
行内产品代码 |
9K218011 |
全国理财网登记编码 |
Z70020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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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非保本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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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
兴银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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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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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期限 |
36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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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购及递增金额 |
1元起购,以0.01元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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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3.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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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22.4.13-2022.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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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0.15% 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0.10% 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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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式 |
每日计提,定期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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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业绩报酬 |
在产品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时,若理财资产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上限,则产品管理人收取超出部分的【3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由此造成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准进行利益分配。若该赎回份额持有期间,业绩比较基准上限有所调整,以该产品份额持有期间的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的最高值来计算超额业绩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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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稳利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D款 (1年) |
行内产品代码 |
9K218011 |
全国理财网登记编码 |
Z70020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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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非保本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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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
兴银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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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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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期限 |
35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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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购及递增金额 |
1元起购,以0.01元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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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3.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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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22.4.20-202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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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0.15% 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0.10% 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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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式 |
每日计提,定期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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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业绩报酬 |
在产品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时,若理财资产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上限,则产品管理人收取超出部分的【3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由此造成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准进行利益分配。若该赎回份额持有期间,业绩比较基准上限有所调整,以该产品份额持有期间的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的最高值来计算超额业绩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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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稳利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D款 (1年) |
行内产品代码 |
9K218011 |
全国理财网登记编码 |
Z70020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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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非保本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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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
兴银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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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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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期限 |
34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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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购及递增金额 |
1元起购,以0.01元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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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3.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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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22.4.27-20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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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0.15% 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0.10% 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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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式 |
每日计提,定期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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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业绩报酬 |
在产品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时,若理财资产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上限,则产品管理人收取超出部分的【3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由此造成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准进行利益分配。若该赎回份额持有期间,业绩比较基准上限有所调整,以该产品份额持有期间的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的最高值来计算超额业绩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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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稳利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D款 (1年) |
行内产品代码 |
9K218011 |
全国理财网登记编码 |
Z70020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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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非保本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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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
兴银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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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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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期限 |
34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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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购及递增金额 |
1元起购,以0.01元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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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3.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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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22.5.6-202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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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0.15% 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0.10% 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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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式 |
每日计提,定期收取 |
|
超额业绩报酬 |
在产品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时,若理财资产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上限,则产品管理人收取超出部分的【3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由此造成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准进行利益分配。若该赎回份额持有期间,业绩比较基准上限有所调整,以该产品份额持有期间的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的最高值来计算超额业绩报酬。 |
合格投资者范围及收费方式、收费标准详见销售文本。
本产品由兴业银行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产品运作相关披露信息可查询兴业银行官网(网址:www.ci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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